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前置中介服务项目、2018年实现市区镇村四级政务服务的全流程监控、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珠海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6-2018年)》于近日正式出台,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并提出46项新举措。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珠海市将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据了解,《方案》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政务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八个方面,明确了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
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方面,珠海市将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将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2016年底前完成。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同时,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2017年底前,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方式,在完善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2016年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网厅手机版实现事项预约和事项申报;2017年实现市区两级政务信息互联互通,2018年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服务的全流程监控。
《方案》要求,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016年完成修订《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建成“一照一码”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系统;2017年推行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同城通办;2018年完善行政许可协同审批和后续监管协同执法改革。2018年底前,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根据《方案》,珠海市还将从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开展政府规章文本翻译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制环境。
据了解,珠海市将在2016年出台相关立法工作程序制度,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2018年底前,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2017年底前完成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年底前市、区政府、各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2017年底前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开展民意调查。
此外,《方案》还要求,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情况网上查询;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实名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