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饶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宗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7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钟某找到饶平县某居委会居民林某,谎称某社区居委会欲出售位于该镇某处垃圾地的二亩土地,并以合伙购买该地为由,诱骗林某出资购买。随后,钟某以购买该地及疏通关系为借口,先后以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数额,多次骗取林某资金。同时,为取得林某的信任,钟某分别于2015年4月13日和6月23日伪造了二张盖有饶平县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假印章的缴交购地款的收款收据给林某。至2015年6月22日止,共骗取林某资金合计27.5万元,所获赃款均被其用于赌博及其他费用花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钟某归案后能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法律禁止买卖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人民群众如要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必须事先了解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规定,明确自身是否具有受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资格,并严格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办理。
(林修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