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碧娜 实习生 倪锶妍) 昨天上午,枫溪团代表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讨论过程中,“去年我市成为省第一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这一项工作成果受到多数代表的关注与点赞。他们纷纷表示,有了地方立法权,对于我市完善城市管理,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潮州,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把地方立法权用好,使我市的法律更透明、公开、公正。”瞿建波代表认为,我市有立法权的这一条件,有利于我市依法治市和依法管理,对促进我市发展是一个契机。他建议,相关部门要对地方立法工作进行反复调研,根据本市实际,对立法工作进行大胆创新,使地方立法权实实在在发挥促进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瞿建波代表还指出,目前,我市部分路段仍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对于城市形象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他希望,相关部门能拿起立法工具,科学立法,制定出台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明文规定占道经营等行为的处罚方法,从源头上遏制占道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环境卫生整治应持续性地开展,使之成为治标又治本的行动。”苏维深代表说,去年,我市开展“文明镇街 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城乡面貌有了极大改善。他建议,除了要加大基层卫生保洁投入力度,保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之外,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这一有利手段,尽快制定出台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乱扔乱倒垃圾等,从法律层面规范群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