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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张发票

时间:2016-05-10 08:19阅读:

  本报讯(记者 郑健)5月1日凌晨,湘桥区国税局顺利开出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打响了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第一枪。这标志着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税制改革顺利转换,也意味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已告别营业税,正式步入增值税时代。

  据了解,截至今天凌晨1点,全市已有酒店和餐饮娱乐、房地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旅行社四种类型共7户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和“网络发票”12份。

  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顺利进行,市国税局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路线图、时间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培训、舆情监控、税控发放、发票申领、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增设绿色通道23条,咨询辅导台17个,咨询专线3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每天接通率都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市有4515户纳税人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发行、发票的领购、三方协议的签订以及相关税收的优惠办理均已完成。      (下转02版)

  (上接01版)

  此外,记者昨天还获悉: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后,我市国税部门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我市范围内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这意味着营改增后,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缴纳增值税的征收机关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征收流程不变。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级地税部门24个办税服务厅(包含开发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和饶平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均可受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其中7个办税服务厅(湘桥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潮州市地税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开发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潮州市地方税务局枫溪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潮安县地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饶平县地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饶平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可受理二手房交易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纳税人可根据不动产所在地到所属办税服务厅办理缴税开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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