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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在医院“一站式”报销

时间:2016-08-02 00:58阅读:

  本报讯(记者 吴冰 林雄锐)记者近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自8月1日起,我市医保参保人在省内45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在这45家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如果年累计符合医保范围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进行大病保险报销,不再需要到潮州各服务网点进行申办,省下了不少麻烦。

  大病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再按一定幅度给予第二次补偿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补充。其目的是减轻参保人的大病经济负担,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以前,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如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规定的,出院后要理赔报销必须带齐资料返回潮州大病服务网点进行办理。”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需要花费一定时间,而且报销费用进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过从8月1日起,全省45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大病保险可进行一站式报销,如到这45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符合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条件的,年累计符合医保范围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部分,都可以在医院直接进行报销,这既省时又省力。具体医疗机构名单可登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和“潮州社保”、“潮州人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比例为55%到70%,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比例可达到70%到90%,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60万元。比如,参加了职工医保的市民林先生,在45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中的其中一家就医,医疗总费用为10万元,符合相关政策报销范围8.32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5.74万元,另外符合医保范围个人自付部分为2.46万元,则这2.46万元中超过1万元部分可按70%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1.022万元,最终一共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6.762万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累计至今年上半年我市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总赔付7364.37万元,赔付案件14945宗,切实为大病居民家庭减轻了负担,为身患大病群众撑起了“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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