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福洋)近日,我市出台《潮州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三年内易址新建市中心医院,扩建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市中医医院及扩建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行动计划,我市将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在韩东新城易地新建市中心医院,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易地新建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市中心医院新址启用后,在市中心医院原址设立市中心医院市区分院,将市中心医院第一分院(原枫溪门诊部)迁入市区分院。
我市还将改扩建市人民医院,扩大医疗业务用房、配套用房,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探索加强市人民医院与汕头大学医学院的合作,争取建成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市中医医院将整体搬迁到市中心医院第一分院原址并进行新建,床位由44张增加到300张, 2020年建成三级中医医院。探索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强市中医医院与民营企业合作,着力提升市级中医服务水平。 (下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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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将进行改扩建,由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用地,按照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建设,床位由105 张增加到400 张。
按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市还将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潮州市传染病应急医疗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设,配置负压病房、相关医疗设施、医疗设备和后勤保障设施,承担统一处理全市突发传染病应急医疗事件的任务。另外,我市还将建设优质资源共享中心,利用互联网+医疗技术,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分别建设市级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在饶平县人民医院、潮安区人民医院建设县(区)级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实现区域内优质资源城乡共享。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提升县(区)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以及提高医疗卫生人员能力等。
据了解,为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市财政将结合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统筹安排3000 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全面完成医疗卫生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并通过省卫生强县(区)检查验收的县区给予奖励,枫溪区视创建情况分年度给予补助。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