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灿霞) 10日凌晨,湘桥区意溪镇意东一路下津一公厅前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一辆SUV型小汽车失控撞到路边民宅,致房屋设施、车辆严重受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执行行政拘留。
据交警市区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许文光介绍,事故发生在当天凌晨3时25分左右。该中队接市局110警情指令,迅速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一辆黑色越野车停在一民宅前的空地上,车身严重受损,车上物品散落在地面上。而房屋的部分墙体出现坍塌,周围的电线被扯断,场面一片狼藉。幸好当时没有人员居住在民宅内。
经调查,驾驶人陆某雄,男,今年34岁,湘桥区磷溪镇人,未取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证。当晚他驾驶粤ULD139号越野车沿意东一路行驶至下津一公厅前路段时,车辆失控碰撞到路边民宅,致房屋设施、车辆严重受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市区二大队对陆某雄的交通违法行为先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其是否还涉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陆某雄已被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