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磊成)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政府近日出台了《
潮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改制上市、到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注册挂牌融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措施》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及上市企业将首次公开募投资金投资在潮州本地分阶段给予不同额度的财政奖励。境内上市企业最高可获得财政奖励1000万元,境外上市企业奖励20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100万元,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措施》指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是指注册地在潮州市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以及相应的融资活动;资本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外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广东省内合规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市政府金融工作局负责受理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的申请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企业提出的奖励资金申请进行审核,每季度末汇总形成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措施》还提出,各县区可视本地财力,在本文件规定的奖励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对企业的奖励。 据了解,近年来,潮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积极推动和帮助辖内企业到主板上市、到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出台了《关于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潮州市鼓励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法》等扶持政策。此次《措施》的出台,在原政策的基础上大幅增加了财政扶持力度,扩大了奖励范围,将更有利于推动潮州本土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发展,切实降低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成本,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全力打造“潮州板块”。 据了解,目前,潮州市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9家,正进行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1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36家,同时还有一大批企业正在加快完善资料,不断推进加快上市、挂牌工作进度,基本形成上市挂牌梯度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