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银璇 实习生 邹绵菡)昨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殷昭举主持召开市政府2017年度第17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
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据了解,《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我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支撑。 殷昭举首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有关部署精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遵循自然规律,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要着力加快水污染防治,落实韩江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殷昭举强调,韩江是我市生产、生活用水最重要的来源,是潮州人民的母亲河,《条例》的出台实施,对加强我市韩江水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积极而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要全面明确市、县(区)环境保护、水行政等主管部门职责,形成职责明确、协调有序、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水资源管理,全力防治水污染,突出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关闭淘汰、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畜禽养殖退出等重点工作,让韩江保护真正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要加强协调配合,广泛引导公众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共治、全社会共同参与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市领导张传胜、余鸿纯、王文森、洪岳伟、胡鹏,潮州军分区政委刘松涛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