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陈少宏主持召开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黄潮标、林跃、陈史青、杨顺才和秘书长陈少鹏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举行时间和建议议程;研究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同意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建议议程提请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讨论确定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方案。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六城同创”“治六乱”工作情况和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稿),同意将以上调研报告向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相关审议意见(稿)提请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我市优化教育布局,提升教育质量情况、农村工委关于我市现代渔港建设情况和华侨工委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意将以上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财经工委关于
潮州市2017年1至9月份预算执行暨全年收支预测报告和关于市人民政府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分配方案议案的初审意见及相关审议意见(稿)、决议(稿),同意将以上初审意见向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相关审议意见(稿)、决议(稿)提请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确定《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实施时间,同意该条例自2017年11月15日起施行,条例施行的相关工作按法定程序进行;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工作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关于增加开展对我市部分外来工工作生活状况进行调研的意见。 会议听取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选联工委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列席会议。 (市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