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媛)昨天是“五四”青年节,国家规定青年可休半天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有部分青年人至今仍不知道“五四” 青年节可以放半天假,也从没休过这半天假。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五四”青年节14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放假半天,由各单位视情况而定。昨日,记者对我市机关单位职工、私企管理人员及年轻教师等进行随机调查,但超过一半的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都不知道这一规定,“不知道可以休半天假,也从没休过假。”
“我们公司全是年轻人,放半天假有点难。”市区某私人企业的老板说,由于公司的大部分员工都是青年人,如果放假势必影响公司日常运作,所以只能选择不放假。
除了私企之外,部分事业单位的年轻员工及学校的年轻教师也表示,青年节没有休半天假。在潮安区某中学任职的陈老师表示,半天假在学校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初一年级的学生有的13周岁,有的14周岁,总不能放一半,留一半。而且对于初三、高三的学生来说,面临升学的压力,放假对他们来说也不实际。”陈老师说。
那么,青年节“半天假”如果没休,继续上班是否有加班费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有以下条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而今年“五四”青年节为星期五,应视为正常工作日,即使职工上班,也不能够获取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