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佳涛)日前,市创文办继续派出督导组,对我市部分医院开展“创文”专项督导,要求各医院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抓好落实整改,及时查漏补缺,打造安全、文明、有序、舒适的医院环境。
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枫溪区人民医院、潮安区秀英医院、潮安区慢病站、湘桥区人民医院、湘桥区城西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湘桥区中医院等,对各医院公益广告刊播情况,行业规范、志愿服务、无障碍设施、环境卫生整洁等相关情况进行督导。从督导情况看,各医院基本能做到办事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公示、主要收费项目公开;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医院大厅或走廊都能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展示。
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湘桥区人民医院基本能按医院“创文”规范点位标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得到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但督查过程也发现,各医院普遍存在缺少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展示、未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无障碍卫生间未设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枫溪区人民医院、秀英医院、潮安区慢病站、湘桥区城西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湘桥区中医院等存在公益广告欠缺、老旧,或刊播无序现象;枫溪区人民医院、潮安区秀英医院、湘桥区城西卫生院、湘桥区中医院无烟区内有吸烟现象;潮安区慢病站、湘桥区城西卫生院无设置无障碍设施;枫溪区人民医院、湘桥区中医院门前存在垃圾杂物、污水沉积、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湘桥区中医院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栏偏小、设置不合理;潮安区慢病站在楼梯下设置神位和香炉。
督导组要求,各医院要加大力度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增加公益广告刊播;要在医院显眼位置统一设置宣传栏,避免宣传无序、杂乱,积极营造“创文”的良好氛围;要按照“创文”点位标准,及时补齐创建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