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通知,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计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扩大至30万元,这是自2010年起国家开始对部分小微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来,第五次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至此,莞城近九成企业可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
莞城某广告公司便是其中受惠企业之一。该企业负责报税的财务工作人员邓小红表示,从2014年开始,该企业便开始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了。由于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因此可享受其所得额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
某广告公司财务工作人员邓小红:“从2014年开始享受所得税减免,因为之前的所得税税率在25%,就是利润额的25%,减免之后就按照10%,相当于就减免了15%。”
邓小红表示,自从享受了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的税负压力减轻不少。本次扩大优惠政策范围,她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同样能享受优惠。
某广告公司财务工作人员邓小红:“肯定是会有好处,毕竟还是少交了税,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在现在这个大环境下,毕竟很多企业真的是很微利,甚至有些是亏损的,能够减免一点,肯定对资金周转方面有一定帮助。”
据莞城国税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莞城辖区有近九成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莞城国税分局工作人员罗亚文:“对于莞城来说,我们属于老城区,其实有很多的小型商贸企业,据我们2014年汇算清缴工作结束以后,我们估算大概能享受小微优惠的企业应该是占到90%左右的比例,所以这个优惠面还是很大的。”
那么,本次优惠政策调整到底是怎么调的呢?
莞城国税分局工作人员罗亚文:“应纳所得税额从2015年1月1日开始,20万元以下,先享受50%的减半,在享受20%的优惠税率。在第四季度,国家的财税2015[99]号文,把20万元的幅度调整到30万元,就是相当于30万元以内,可以享受先减半再享受优惠税率。”
但是,由于本次政策调整出现在本年的第四季度,因此优惠期间需要分时段计算,2015年前三个季度和第四季度需要分开计算。莞城国税分局工作人员提醒各企业财务人员,应及时向税务部门了解清楚政策细则,获得自己应享受的政策优惠。
莞城国税分局工作人员罗亚文:“其实企业可以通过我们莞城的纳税人课堂的宣讲会,或者你来到前台办业务的话,我们会有一些宣传手册,也是关于小微企业的,如果你还是觉得宣传手册讲的不够清楚,你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前台或者是管理股的工作人员,就是说希望企业能够对政策这一块理解的更多,把应该享受到的优惠能够给到企业。”(莞城宣传报道组 麦卓华 叶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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