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敦卫,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博士学位,东莞市文艺批评家协会副主席,东莞行政学院文化与社会教研部副教授,东莞文化精品工程创作扶持项目“东莞文学备忘录:2013-2015”负责人。出版《社交形式的变迁》、《观语者》等专著三部。
作者语
转眼间,跨越三年的东莞文学备忘录工作进入了尾声。以后还有没有人接着做,我不知道。我期待有人做,而且比我做得好。
2015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会议结束一周年之际正式发表。这份讲话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遥相呼应,既陈明了文化繁荣与民族复兴的关系,也阐述了文艺工作与时代、与人民、与中国精神的关系,既对我国当前的文艺创作寄予了期望,也对诸多不正常的文艺现象提出了批评……这些或许都是我们观察东莞文学现象必须留意的外部环境。在正式进入东莞文学现场之前,我觉得还是有必要重申一下这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第一,文学评论是对作品的再解读,任何评论者都不可能在还原作品整体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批评意见。这一点,法国批评家朱利安·格拉克已经有过表态:“任何艺术作品,它需要的是整体……每一份批评都会沦为总结、重组和简化。”重组和简化既是批评的先天“缺陷”,也是批评的魅力所在。因此对一部作品真正意义上的尊重是反复阅读,而不是指手画脚的“评论”。然而,评论自有它的尊严和内在的本性。
第二,根据文学理论的一般知识,文学研究一般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板块:文学史、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东莞文学备忘录工作属于第三者,它既不强调历时性的文学发展状况(文学史),也不着力于文学基本原则和规律的演绎(文学理论),而是对具体时空中的文学作品展开共时性的个体解读。这种解读是感性和理性的结合,也是主观与客观的碰撞,也可能是个体与群体、现实与历史的交融。与文学史、文学理论相比,文学批评最能凸显批评者的个性色彩。正因如此,格拉克说:“一位作家的创作质量是无法从客观上进行评判的,不仅因为每个读者都是独立的个体,还因为文学史上每个承上启下的时代都会以自己的方式来评判。”
如果文学批评有规则,这大概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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