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生在老父亲的帮助下在调解协议书上摁指模确认 通讯员 徐志毅 摄
42岁的廖先生受公司指派安装广告牌,不慎高空坠落,全身瘫痪。因双方对是否应当赔偿存在争议,廖先生将该公司告上法庭。5月11日,廖先生家人用担架将其抬到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出庭应诉。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廖先生获赔48万元。
高空作业坠落致瘫痪引纠纷
2015年7月底,詹先生经营的广告公司与廖先生签订《户外广告牌制作安装承揽合同》,将户外广告牌安装业务发包给廖先生。11月25日,廖先生在安装广告牌时,不慎高空坠落,致全身瘫痪。为获赔偿,廖先生欲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否认与廖先生存在劳动关系,导致工伤认定无法进行。于是,廖先生向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李铮铮就案件事实部分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明确双方争议焦点是,廖先生主张其与公司之间属劳动关系,詹先生主张双方之间是承揽关系。
为减诉累法官力促双方和解
由于廖先生严重瘫痪,为方便当事人,法庭决定将庭审安排在调解室进行。
据李法官回忆,庭审后,廖先生躺在担架上向她哭诉:他现在生不如死,还要连累7旬老父照顾他,有时真想一死了之;听说儿子想求死,蹲在一旁的老父亲顿时落泪。李铮铮说,当时听到这些话,让人心酸。
廖先生今年42岁,不识字,没有结婚,无子女。他的父母都已7旬高龄,在家种地。发生事故后,父母都不种地了,专门来照顾他,也没有了经济来源。
因本案仅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为了让廖先生能尽快获得赔偿,减少诉累,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耐心调解3小时达成协议
法官李铮铮向詹先生释明过错:首先,户外广告属于高空作业,需请有资质的人员来完成,而廖先生没有这个资质,存在选任过错。其次,广告公司超范围经营,其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只是广告设计,但现在承揽了广告安装,廖先生是在广告安装过程中发生意外。无论双方是劳动关系或是承揽关系,詹先生都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官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詹先生承认,确实需给予廖先生赔偿,但因公司经营不善,还要养家糊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詹先生赔偿廖先生48万元,分期付款。
“当事人打官司是非常不容易的,甚至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尤其是本案,我们一定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尽最大的努力,尽快让当事人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 庭长谢立川说。
【对话】
承办法官:
调解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记者:当事人躺担架被抬到法院开庭,你们此前了解这一情况吗?
李铮铮:自2006年从事审判工作至今,我第一次经历这种情况。这个案件本身不涉及赔偿的问题,而是劳动关系的确认。一般这种情况,我们都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此前他的律师说他行动不便,但思维清醒,可以出庭;所以我们没有想到他伤得这么重。直到当事人被担架抬到法院,我们才了解到他的具体情况,脖子以下都不能动,全靠家人护理。
记者:当其中一方被担架抬进法庭,容易让人产生悲情。法官也是人,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如何考量情与法?
李铮铮:我自己也觉得蛮心酸的,他曾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现在什么都干不了,医院的医疗费都没有付,是写了欠条给医院才出院的。
当时他们抬廖先生进来的时候,已经直接放在调解室了,为了沟通方便,也避免对他搬动得太多,我们临时决定将开庭安排在调解室。
案子庭审完后,不难判,但是判了之后,他还将面临着更长时间的诉讼。如果法庭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接下来,他还会涉及工伤认定,对方可能就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还会涉及赔偿的问题;如果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他也会涉及到评残以及下一步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
因此,一判了之,案结事未了,无论怎么样,没个两三年,他是没法拿到赔偿款的。在这种情况下,刚好公司经营者本人也来了,如果能够调解是最好的办法,这对詹先生也是一种解脱。
记者:当时是如何调解?
李铮铮:其实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官对法律、道德、情理如何保持平衡的思考,通过它们之间的平衡点,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着想;反复向原、被告双方分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当事人的伤情、案件执行的风险等各方面的情况,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一步步来协商和解。(记者 李金健 通讯员 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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