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樟木头交警大队获悉,2016年1月1日起,樟木头镇在条路段设置的4套环保电子抓拍系统将启用,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将在以上区域禁止通行。
樟木头镇将永隆街与莞樟路、先威大道与新兴路、荔园大道与东深路、樟木头大道与南城大道所涵盖的范围,设为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在以上道路交汇处,设置4套环保电子抓拍系统及相应的限行标志标识。从2016年1月1日起,每天9:00~18:00,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将在以上区域禁止通行。
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荔苑大道就是樟木头镇设置的黄标车限行区域,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没有领取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在此路段限行时段通行,就会被我们的环保电子监控抓拍,违反了限行通行的,就会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罚款200元,扣3分。”
这次启用环保标志限行电子抓拍系统是樟木头镇为了落实市政府《
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管理实施方案》精神,加大对违法车辆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
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交警、环保部门还将联合执法,对辖区主要交通路段,开展不定期、不定点环保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排气检测不合格、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