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
东莞在水乡地区率先启动“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工作,两年来累计关停、整治对象企业超150家。3月23日,
东莞市环保局正式对外印发《东莞市鼓励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推动“两高一低”企业提前退出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接下来,水乡经济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按照节能减排贡献及因“两高一低”企业退出造成的财政损失情况,获得不同程度的专项补助。
按照《管理办法》,东莞将对在引导水乡“两高一低”企业退出中取得节能减排贡献以及因“两高一低”企业退出造成财政损失的镇街进行专项补助,补助对象为水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分阶段实施,将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愿申报,然后交相关部门评审和政府决策。
《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补助将以镇街引导企业退出后,对腾出的节能减排量作为计算奖励镇街的生态补偿数。奖励年限为2011年至2015年,其中,减排化学需氧量每吨奖励4500元,减排氨氮每吨奖励6000元,减排二氧化硫每吨奖励2400元,减排氮氧化物每吨奖励2700元。对于无纳入环境统计或由环境统计数计算结果小于10万元的单个企业,则按照每引退1家,奖励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对因“两高一低”企业退出造成属地镇街税收留成减少部分,由市财政按退出企业2013至2015年缴纳的各项税收镇街留成部分总额给予一次性补助。企业只退出污染工序的,对属地镇街税收留成减少部分不予补助。
《管理办法》还对专项补助的申请作出了不同时限及补助额度的要求。其中,在2017年第二季度前完成申请手续的,可获得应补助款项的全额,在2017年第三季度前完成申请手续的,只能获得应补助款项的50%额度;在2017年第四季度前完成申请手续的,只能获得应补助款项的25%额度。在上述期限内未完成申请手续的,则等同于自动放弃补助资格。
市环保局透露,今年起,东莞将把“两高一低”引导退出工作向全市范围铺开,届时也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出台相应的专项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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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片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为改善水乡环境,优化产业结构,2015年起,东莞市在水乡地区率先启动“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其中,2015年,水乡重点以造纸、漂染、洗水、印花、电镀、制革等“两高一低”企业为整治退出对象,投入16.52亿元成功引导53家年审批产能20万吨以下的包装纸生产企业和5万吨以下的生活用纸生产企业退出,目前有52家已通过关停验收。完成44家不符合环保原地保留或不符合镇街产业发展定位的非造纸类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关闭。
2016年,水乡地区又重点以“不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工业企业为整治退出对象,完成34家企业引导退出以及47家企业整治工作。
目前东莞水乡片区“两高一低”企业整治退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两年来关停、整治对象企业超过150家。
据东莞市环保局介绍,整治退出工作带来的节能减排成效显著,2015年关停的53家造纸企业实际去产能523.7万吨,核减年能耗134万吨标准煤,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4510吨、氨氮减排量127吨、二氧化硫减排量8282吨、氮氧化物减排量2799吨,分别占2015年全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减排任务的84%、6%、39%、10%。2016年在此基础上继续实现了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