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莞城召开博厦经联社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表决会议,莞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丰,博厦经联社相关负责人,以及圳头经济社157户股民代表等参加会议。会上,股民代表表决通过颁证方案,意味着莞城目前唯一的一块耕地将在确股的基础上,通过明确承包地面积和位置,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关系,最终实现确权,完成登记颁证。
据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推进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去年11月全市动员大会布置工作启动以来,莞城农资办协调博厦经联社、圳头经济社干部做了大量工作。首先,联系市国土部门进行现场测量和绘图,商定工作方案。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确权实施方案,上报至有关部门审批。另一方面,彻底摸清圳头经济社的股民基本信息,重新登记造册、印发新股权证书,并与经联社核对资料,重新编号和分户,将474名股民分为157户,为土地确权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现场,博厦经联社的负责人向圳头经济社的股民代表详细地解释了该地块的基本状况,以及土地确权政策的内容和主旨,并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并不代表“分地”,而是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真正把股民的土地权利确权固化到股民,以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法律关系,加强股民承包土地的物权保护,从根本上防治侵害股民土地权益的现象发生,与此同时,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涉地纠纷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记者 叶浩文 叶智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