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东莞新闻 >

东莞一培训中心员工辞职“复制”老东家 被索赔近14万

时间:2018-01-28 00:49阅读:

  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冷静 胡敏怡)东莞一培训中心员工阿霞辞职后,打着老东家“分校”的旗号对外招生,后被老东家告上法院,称其违反了竞业禁止规定,要求索赔违约金、返还培训费等费用,共计13.9余万元。日前,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阿霞向老东家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10万元。

  案件回顾:

  2010年3月,阿霞进入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担任销售职务, 2015年9月双方续签《劳动合同书》,其中明确约定阿霞有竞业禁止和保守商业秘密等义务: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东莞市范围从事专职/兼职工作、自营、参股、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从事与国际语言培训中心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阿霞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国际语言培训中心支付违约金10万元,造成损失的培训中心可以进一步追偿。

  2015年10月阿霞提出辞职,11月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约定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每月支付阿霞竞业禁止津贴2000元,有关竞业禁止和保守商业秘密按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履行,即在离职后2年内阿霞不能在东莞市内的相同或相似行业从事同类业务行为。

  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表示,阿霞辞职后不久便到东莞某专修学校任职,并与该学校、前培训中心教师阿丽组建了“某雅思托福培训中心”,直接从事同类业务,并在培训中心的客户群体发布招生信息,对外称为培训中心的另一分校,使公司大量客户流失,造成重大损失。

  阿霞辩称,在续签劳动合同及签署相关资料时,自己正处于生病状态,自己仅在最后一页签字,并没有对全部的劳动合同予以签字,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完全有可能更换合同内容。另外,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自己的平均工资为13000余元,而按《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约定,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仅需每月支付2000元即可限制自己再就业,该支付标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得低于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自己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且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违约金高达10万元,是其获得利益的50倍,这样的条款对其严重不公平。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阿霞主张落款日期为2015年9月1日的劳动合同书是在其身体不适精神恍惚的情况下签字,但是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法院认定两份合同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解除或劳动争议后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而本案中,双方已经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在《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阿霞经济补偿,此并不符合阿霞一方上述所讲规定的情形,因此,阿霞以此主张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于法无据。

  经审查,原阿霞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等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和相应违约责任条款,真实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对等,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提供的公证书中,显示阿霞现任职的专修学校经营内容包括雅思托福培训,与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的业务存在相似情况,阿霞与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解除劳动合同后在该专修学校工作,而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则依约向阿霞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因此阿霞应向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支付违约金。

  最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阿霞向东莞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10万元,并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上一篇:清溪:积分入学受理人数已超1300人 下一篇:中堂:迅速排查全镇各类安全隐患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厚街:前三季度取缔27
·援疆题材电影《图木舒
·东莞:端午节前抽检应
·洪梅:金鳌沙村天然沙
·澳洲投资项目来莞推介
·望牛墩:社工向老人普
·市城管局建议:明确共
·东莞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东莞将密集举办体育大
·音乐剧《虎门销烟》东
·交警公布东莞节假日拥
·大岭山消防部门开展节
·东莞创意设计活动周下
·东城:温塘上围排站重
·51家东莞医疗机构上黑
相关新闻
·山区片小学生运动技术
·东莞:举办污水治理现
·小心!东莞市民万勿摘
·好消息!东莞市民过年
·东莞市民注意!这三个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8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