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商务部对外公布了
东莞市、济南市等12个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地区的实施方案要点,其中
东莞的实施方案包括了探索对接
国际规则经济管理新模式等六大重点任务、改革经济管理服务制度等五大改革措施。
记者了解到,东莞将围绕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先行地这一核心特点和全国外贸大市的重要特色来开展试点试验工作。在具体操作层面,东莞将在加工贸易优势产业基础上,探索出一条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新路径,继续为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先行经验。
12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各有侧重
各地试点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中发13号文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体要求,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实施方案各有侧重。
在探索开放型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方面,试点地区积极推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开放促进体制、涉外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制,以法治化推进试点工作。如,漳州市提出组建商机对接中心,设立“企业服务110”,向企业提供24小时全方位服务;上海浦东新区提出落实111个重点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清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在探索形成各类开发区(园区)协同开放新机制方面,试点地区普遍对各类园区先行先试政策进行整合,创新园区发展体制机制,释放改革试点的“集成效应”。如,大连金普新区提出在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探索政策互惠共享方式,实现功能区之间资源共享。
在探索推进国际投资合作新方式方面,各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外商投资项目“简放服”改革,改革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探索国际产能合作新路径。如,上海浦东新区提出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和制造业扩大开放措施落地。
在探索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举措方面,一些试点地区推动建立区域性金融风险预测预警平台。如,苏州工业园区提出建立“走出去”金融支持机制,建立境外投融资机制,支持设立首期规模10亿美元的跨境合作产业基金。
东莞确定六大重点任务
在东莞公布的《东莞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中,确定了六大重点任务、五大改革措施。
东莞的六大任务包括探索对接国际规则经济管理新模式、探索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新路径、探索外贸新业态培育新体系、探索开放型金融生态新机制等。而五大改革措施则包括改革经济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促进机制、改革投资贸易服务机制等19条。
“在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东莞收集梳理来自企业、协会组织和基层的政策诉求、改革建议等共280多条。结合国家、省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试点地区的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和东莞特色。”在8月11日商务部组织的媒体考察团到东莞调研时,东莞市副市长杨晓棠对记者表示。
杨晓棠说,东莞将围绕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先行地这一核心特点和全国外贸大市的重要特色来开展试点试验工作。“在具体操作层面,东莞希望在加工贸易优势产业基础上,探索出一条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新路径,继续为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先行经验”。
而记者也看到,东莞的实施方案中,将改革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促进机制作为试点试验的重要任务之一,提出了创新加工贸易企业研发激励机制,推动“加工贸易+智能制造”、推动“加工贸易+业态与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加工贸易产品新型营销体系、创新加工贸易废料管理制度等改革措施。
东莞实施方案改革重点
六大重点任务
(一)探索对接国际规则经济管理新模式
(二)探索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新路径
(三)探索外贸新业态培育新体系
(四)探索开放型金融生态新机制
(五)探索对接国际大通道新格局
(六)探索对接自贸试验区新体制
五大改革措施
(一)改革经济管理服务制度
推行外商投资简政放权
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放管服”改革
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的人才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改革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促进机制
建立加工贸易与科技创新资源合作对接机制
推动“加工贸易+智能制造”
推动“加工贸易+业态与商业模式创新”
建立加工贸易产品新型营销体系
创新加工贸易废料管理制度
(三)改革投资贸易服务机制
推进通关监管便利化改革
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机制
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
(四)改革产业国际合作方式
构建与欧美等地先进制造业对接合作机制
完善与港澳台全方位合作机制
对接“一带一路”新兴市场
(五)改革公共服务管理机制
创新行业协会商会运行机制
建立国际展览服务新机制
建立行业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健全涉外商事调解和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