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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7月1日前 企业不进行年报将受罚

时间:2018-03-18 10:46阅读:

  讯  马上就到6月底了,还没有进行报送年报的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要注意了,工商部门提醒,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处以最高30000元罚款,并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记者从谢岗工商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谢岗镇企业年报率达84%,个体户年报率达72%,但仍有384户企业和1470户个体户未报送年报,一旦错过年报时限,这些市场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等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而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申请驰名著名商标、守重企业等业务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在银行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以及在政府采购等工作中,也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工商部门提醒,谢岗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或关注“东莞工商”微信公众号,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

  记者 张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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