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业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主持会议。
潘新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中共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要认清会议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要把握大局和中心,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要改进机制和方式,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性。
会议决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6月29日召开,建议议程为审议《
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我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报学习了《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公务活动安排的通知》。会议还讨论了《关于<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一审后有关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和《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的情况说明、《市检察院关于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稿)。会议书面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率调研组来莞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调研的报告、省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肖志恒来莞调研座谈的情况报告;书面汇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4-2016)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意见》《关于我市华侨权益保护情况专题调研的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陈锡江、黄耀成,秘书长朱斌华出席会议。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