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修订出台
近日,市民政局副局长杜江接受东莞日报记者专访时透露,近年来,东莞正不断强化对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工作。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中,东莞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20元,并把对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进行补助等事项作为今年首要的民生实事;今年将修订出台《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接下来,东莞将切实做好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核对核查作用。按照国家、省、市的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全面开展低保救助、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的核对核查工作,充分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推进“救急难”“主动发现、精准救助”等专项行动,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
全面落实“8+1”社会救助制度
据杜江介绍,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东莞市积极作为、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体系‘8+1’” 社会救助制度,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所谓社会救助体系‘8+1’社会救助制度,其中的‘8’就是最低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害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这8项基本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另外的‘1’,就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杜江说。
据悉,近年来,东莞出台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莞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救济办法》等救助制度,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出台并有效实施困难群众在医疗应急、社会保障、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失业救助等各方面的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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