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
东莞中院推行的“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首次集中开庭审理案件,一共审理了17宗上诉案件,案件类型多样化,有民间借贷、加工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
“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近日东莞中院积极响应司法改革的号召,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率先推出“新型独立合议庭”重要举措,打响东莞中院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第一枪。目前东莞中院已成立了三个新型独立合议庭,其中由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东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程春华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命名为“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
东莞中院院长王海清说,“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运行就是要创新,庭审创新、裁判文书制作创新、指导人民法庭改革创新,三个合议庭可以尝试如大幅提高当庭宣判率等不同改革创新特色,从改革创新中体现高质量、高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问题;三个新型独立合议庭将以担任审判长的资深法官姓名命名,依法独立审理裁判案件,每个合议庭力争年结案一千宗。以资深法官名字命名合议庭,既可以提升法官的尊荣感,也将增强法官的审判责任担当。”
一直以来,东莞法院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案多人少”,每年承担着超十万宗的案件量,法官每年人均结案达300宗。今年7月,东莞法院推行人民法庭运行机制改革,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人民法庭一般只审理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这些案件审结后,部分上诉到中院,以往这部分上诉的案件都是依据案件类型,分流至各个庭室,再分案给法官,办案时间较长,难以做到快审快结。
新型独立合议庭的成立是为了更好地与人民法庭改革进行对接,在东莞中院也通过繁简分流的模式,将一审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直接全部分给“新型独立合议庭”,同时,由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确保这批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确保人民法庭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成功。
(记者/朱晋 通讯员/安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