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东莞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印发《2016年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在建工程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在建工程火灾防控能力,努力预防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市纳入监督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均列入此次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全市在建项目现场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用电安全情况,集装箱或移动板房出厂资料;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使用情况;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市安监站、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在建工程是否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坚决纠正违规施工、违章作业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