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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建小区停车位将增一倍

时间:2018-09-06 04:01阅读:

  23日,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官网发布通知,调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通知称,为满足市民对居住区停车位需求的热切期望,东莞已于3月19日起上调了住宅小区等建筑物的汽车配建停车指标。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小型汽车配建指标由0.5—0.8上调为1.0,这意味着新建小区停车位数量相比以前将增加一倍。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就先后印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从规划源头合力配置城市停车设施资源,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

  为响应上级文件要求,满足市民对居住区停车位需求的热切期望,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已于3月19日印发通知,对东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规定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涉及二类居住用地(R2)、行政办公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产业用地等用地类型。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停车位配建指标(车位/100㎡建筑面积)将由以前的0.5—0.8调整为1.0。举个例子,若某小区建筑面积128518平方米,若按原来0.5配建标准,停车位约为658个,但若执行1.0新规标准,停车位将达到1285个,相比之下,停车位配建数量将增加一倍。

  而行政办公用地停车位配建指标更是上调至1.2,并要求每2000㎡建筑面积设置1个出租车上下客泊车位;每10000㎡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车位。此外,本次调整还涉及商业设施用地、科研用地、产业用地的停车位配建指标。其中,科研用地、商业设施用地、新型产业用地调整后均为1.0。

  通知称,有关部门应在市场、商业区、体育馆、影剧院、城市公园、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安排社会停车场,在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旁安排小型人、车流集散广场。(记者 秦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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