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1月21日)起,深圳的燃油附加费又双叒叕调整了……1月18日,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因2019年1月14日24时起,92号(国VIA)汽油最高零售价由6.47元/升上调为6.55元/升。所以,自2019年1月21日零时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1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值得一提的是,这是2019年1月以来,深圳第2次调整燃油附加费。2018年下半年深圳市曾6次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为何深圳燃油附加费频调?
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了解到,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07号)有关规定:“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各地要建立出租车运价随成品油价格变动进行调整的机制。”深圳市发布“深价联字[2009]44号”“深交[2013]504号”“深发改〔2017〕501号”等多项文件规定深圳油价运价联动机制。该机制分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从2017年5月5日起,“红色”、“绿色”出租汽车实行统一的油价运价联动标准,以92号油价每变动0.87元/升为一联动区间。其次,电动出租汽车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最后,当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触发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后,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委于5个工作日内在市内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实施。(南方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何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