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其他市区 >

物管公司拒绝撤场 业主不需缴物业费

时间:2019-01-22 09:05阅读: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 罗倩琳 李允玲报道 物管公司遭业委会“解聘”后仍提供物业服务,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吗?佛山市禅城法院对此判决业主不需要缴纳期间物业费。

佛山幸福物业公司(化名)在被业委会“解聘”后,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拒绝撤场。其后,该物管公司还将小区34名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截至2017年8月的管理费用。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了解到,该系列案中,经判决的案件共有21件,对于物管公司在应该退场之日起的管理费用,法院全部不予支持。

法院表示,近年来物管公司拒绝撤场的事情时有发生,判决认为拒绝撤场的物管公司的“单方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物管公司自行承担,兼顾了公平和诚信原则。

上一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 广东新增珠海惠州 下一篇:羊城有爱 企业捐赠总额增长两亿元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半年手绘过百张设计蓝
·2019十大科技趋势显示
·东莞成年孤儿一次性补
·广州降温越发明显 明
·肇庆城区各级机关企事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春节
·粤港澳大湾区进入“深
·“超凶”冷空气将袭两
·江门公立医疗机构开始
·粤首个“出入境智慧办
·宝马周日开跑 奖牌可3
·广东近150家院校开设
·羊城有爱 企业捐赠总
·点赞!东莞书法名家走
·两千年前就存在的表面
相关新闻
·保险罗生门:赔付如何
·广东法院开辟“绿色通
·广东多名法官获最高法
·广东广电网络携手行业
·茂名:春运期间将推出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8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