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公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券商负责人违规代售私募产品。
决定书显示,赵淦鸿在担任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负责人期间,违规组织员工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监管局指出,赵淦鸿上述违规行为事实有相关谈话笔录、情况说明、事件报告等证据证明。
因此,广东监管局认定赵淦鸿为不适当人选,限制其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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