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文钊)昨天,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我市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主要河道,包括韩江
汕头段、榕江
汕头段、练江汕头段、濠江,全部列为2018年度河砂禁采区,无可采区。目前,《关于划定2018年度汕头市主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草案)》正在进行征询意见公示。
河砂是陆地天然石在自然状态下,经水的作用力长时间反复冲撞、摩擦产生的,一般是从河流上游随水流漂流到下游。我市位于韩江、榕江、练江下游三角洲地区,而韩江、榕江、练江上游均设置有拦河水闸。
为做好我市主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工作,2015年10月,市水务局委托市水文局、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汕头分院负责韩江(属省管河道)汕头段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的论证。设计单位根据河道存在不同程度的河床下切、冲刷、上游来砂量少等实际情况,根据河道河床河相变化、泥沙补给及采砂约束条件等,推荐韩江汕头段全部划定为禁采区。在2015年论证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存在一定程度下切冲刷等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划定2018年度我市范围内的韩江汕头段、榕江汕头段、练江汕头段、濠江等河道均为河砂禁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