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中医专科门诊部、护理员、诊所将放开审批限制。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
珠海市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办法(送审稿)》,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同时针对社会办医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等问题,逐一提出了解决办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
珠海市正在运营的医疗机构约670间,民营医疗机构数占总数的46%。每年全市总诊疗1755万人次左右,民营医疗机构诊疗约占全市总诊疗量的27%。但由于多种原因,珠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发展规模和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小、散、乱等问题,高品质大规模的民营医院仍缺乏,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较为突出。
另一方面,2013年珠海市已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但全市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东部地区基本饱和,公立医院基本饱和,全市康复护理、老年病、儿童等专科医疗机构和高端医疗机构缺乏,需要社会办医补充,完善珠海市医疗卫生体系。
记者注意到,《珠海市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办法(送审稿)》,对珠海市已有的部分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或细化操作,新增了部分激励措施,加大了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重点从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领域、取消距离数量等规划限制、简化审批手续、参与公立机构改制、加强能力建设、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激励措施、强化保障支持、加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放开社会办医审批堪称其中最大的亮点。实施办法明确,放开对社会办中医专科门诊部、护理院、诊所的审批,取消对距离和数量的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供应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大开放服务领域,鼓励港澳台服务提供者设立医疗机构。
社会办医的审批手续也将得到简化。实施办法明确,取消医疗机构审批集中审议。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方可同时向卫生计生、工商、国土资源、规划、民政、消防、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建、采购药品和器械设备可不参加政府主导的招投标。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还首次明确提出了激励措施。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老年医疗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稀缺性医疗机构的,可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或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资质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金;取得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资质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奖励金。(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