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3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其中广大家长最为关注的高考改革,广东将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一年多考制度将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今年我省将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制定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每年将实行分类考试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高中阶段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到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