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全省2015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珠海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一。
2015年,
珠海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消防工作整体发展迅速,省公安厅在珠海专门召开现场会,介绍推广珠海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基层网格化管理、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方面工作经验,在经费投入、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2015年全市共筹措资金1.12亿元,新建了南湾、南迳湾、唐家和南溪等4个消防站;借鉴学习港澳地区和
国内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创新“一拖二”模式高标准建设小型消防站;审议通过了《珠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强化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保养。
据了解, 我市还发挥特区立法优势,从法律层面赋予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权限,并通过警力置换,使全市专职从事消防监督执法民警从47人增加至210人,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消防执法力量。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先后大力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等专项整治和火灾高危单位挂牌整治,消除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开创消防宣传新模式,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在监督执法方面,消防部门敢于并善于创新,消防安全“三级监管”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并被列为珠海公安改革创先第一批“10+1”重点项目正式向社会公布;创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方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省政府验收前,先行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预验收,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提高省政府验收的通过率。(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