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培娜 实习生 方博)记者前天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获悉,今年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资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户籍在我市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考上省内外全日制本专科院校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请尽快到当地县区民宗部门申请资助资金,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目前,申请资助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应符合的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以后(含2013年)参加高考被省内外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录取,并注册就读。预科生从其正式就读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年度起算,预科学习年数不计入资助资金发放范围。 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介绍,户籍在饶平县饶洋镇蓝屋村,潮安区归湖镇山犁村、碗窑村、溪美村,凤凰镇石古坪村,文祠镇李工坑村以及湘桥区意溪镇古庵村、桂坑村和荆山村等地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请带齐资助资金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注册证明等资料,二年级以上学生还须提供上一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有关缴费凭据,到当地县区民宗部门申请资助资金。 申请资助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一经审核通过并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就读期间将享受每年每生1万元的资金资助,发放年数不超过学制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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