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潮州新闻 >

持刀抢劫200元 换来刑期3年

时间:2017-10-09 10:41阅读:

  本报讯 近日,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持刀抢劫的刑事案件,依法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7年2月16日22时许,林某驾驶摩托车窜至枫溪区安揭公路某酒店附近的中国建设银行网点门口蹲点物色抢劫对象。2月17日凌晨,见被害人曾某独自一人进入该网点柜员机取款,林某遂佩戴银白色安全头盔,携带长约15厘米的塑料刀具尾随,并将塑料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实施威胁,当场劫取曾某现金人民币200元,后驾车逃离现场。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抢劫行为是以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其行为恶性程度大,不仅是对公民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更使公民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之中。抢劫罪一经认定,最低起刑点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正如本案中的被告人林某,尽管只抢劫了200元,也同样构成抢劫罪,面临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

  (林修佳 许纯)

上一篇:市区111台电气设备装设宣传围栏 下一篇:全警动员力保“双节”平安和谐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市人防办、市教育局着
·解放思想及早谋划 促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助
·情系山区教育 八一勋
·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市
·旅客可免费乘坐穿梭巴
·营造和谐浓厚职工文化
·潮州新策
·整治水域环境共建美好
·刘小涛要求促进房地产
·景区景点接待近50万人
·10月1日起,广济门城
·市领导带领考察组到汕
·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好
·境内上市企业最高奖励
相关新闻
·保障“双节”期间食品
·排查整治燃气行业安全
·潮安区加强巡查疏导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让
·确保让群众度过平安欢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7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