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从事文艺创作生产
社科理论研究的人儿
2016年度
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
可以申报啦!
一、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必须是我市从事文艺创作生产、社科理论研究的单位或个人。其中,单位是指在东莞市登记、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创作生产能力的法人单位,个人是指东莞户籍人员或最近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的非东莞户籍人员。
(二)非东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连续缴满2年的社保清单。
(三)申报个人必须用真实姓名进行申报。
(四)申报主体无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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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范围
2016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范围
仅限于文学(含剧本)、文艺理论(评论)
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
戏剧、音乐、广播剧9个门类
扶持金额高达100万元!
扶持标准文学(含剧本)、文艺理论每部10-15万元,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每部100-200万元,戏剧每台100-200万元,纪录片每部50-100万元,音乐每首5-10万元(制作MV并在省级卫视或央视播出的音乐每首10-20万元),广播剧每部15-20万元。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按要求备齐所有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3日前交到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或市直各主管部门;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主管部门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统一交到市名城办或其他评审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网友:那么我想问问,申请了这个专项资金,成长型企业奖励是否能持续申请呢?
我们向中小企业局了解了情况,大家请往下看……
解读
扶持奖励资金分为15万和30万两个档次,如果去年拿到了15万的,今年可以继续申请30万的奖励(如果获得认定将获得15万奖励),就是成长型企业可以申请高速成长型企业认定,15万可以跳到30万。但如果去年已经拿到30万的奖励,今年就不能申请了。
今年的成长型扶持政策尚未正式出台,申请情况和去年差不多,有意向的会员单位可以提前准备材料,预计3到4月份政策出台。
另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报送材料截止是在3月3日前,今年申报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关键指标之一税收门槛已经从15万元调整为10万元,(适用于申报主体是创作研发中介服务类企业的,要么年度税收不少于10万,要么近三年税收不少于30万,只需要满足其中一条指标即可。)分为200万,150万,100万,50万几个等级补助。
详情请咨询:0769—2307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