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
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
东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从明年起,东莞将实施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制度,完善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按照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企业名单从省环境保护厅随机抽查系统抽出。对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比较严重的特殊监管对象,将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红黄牌、环保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企业,则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按照实施方案,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企业,界定为特殊监管对象:一、近两年连续两次得黄牌、两次红牌或一次黄牌、一次红牌的企业;二、被媒体曝光后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或者本年度环保投诉(投诉问题被查实的)3次以上;三、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包括偷排、直排、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年内2次及以上超标排污,以及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因环境违法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或刑事犯罪调查等环境违法行为)。(记者李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