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常平镇获悉,为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战略地位,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与产业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该镇设立了常平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科创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00万奖励。
根据《常平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企业、专利企业、上市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科普基地等都将获得高额资金奖励或资助。
其中,科技企业认定奖励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新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镇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重新认定的企业,镇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常平鼓励企业不断研发创新,对企业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项目,镇财政分别一次性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项目,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5万元、25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
东莞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企业,镇财政也将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和 2.5万元的奖励。
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常平也有奖励。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行业赛、省行业赛总决赛的企业或团队,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 受扶持的规上工业企业须有填报上年度R&D经费(或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获得镇财政各类扶持金额的总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