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
东莞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考生们注意啦,市教育局已经对11月2日发布了《
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年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教师(面向毕业生)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告》进行相关调整,其中原定于12月3日的高中、初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统一笔试时间改为12月5日。另外,市教育局还对关于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个别岗位资格条件也进行了更正,具体安排如下:
一
英语教师岗位统一笔试时间改期
为避免英语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时间冲突,有利于优秀人才招聘,市教育局决定将高中、初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统一笔试时间由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调整为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地点为: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安排见考试通知单。
高中、初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统一考核时间仍然为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见考试通知单。其余岗位的统一笔试时间维持不变。
二教师资格证个别调整
结合我省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要求,对非2017届师范毕业生人员(即其他符合报考资格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的教师资格证要求变更为“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以下证书:
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删除对此类考生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的要求。公告中关于报考条件的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三个别岗位资格条件更正
因个别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设置有误,现对所涉岗位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