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近日,记者从清溪人力资源分局获悉,今年以来,清溪人力资源分局通过公开招聘10名兼职仲裁员,建立兼职仲裁员制度,吸纳社会人员参与仲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据了解,清溪人力资源分局遴选兼职仲裁员的标准十分严格,从律师、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熟悉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中,遴选出10名热爱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优秀人士担任兼职仲裁员。此10名兼职仲裁员已取得兼职仲裁员资格。
兼职仲裁员的参与,有效缓解了仲裁委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矛盾,也使仲裁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据了解,从今年6月至今,兼职仲裁员办案累计分派仲裁案件90宗,已结案件60宗,法定审限期限内结案率为100%,其中庭前成功调解案件28宗,调解成功率达46.7%,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方’的社会人员作为兼职仲裁员,可以利用他们自身专业知识作出更加客观的判断,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凝聚社会各界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合力。”清溪人力资源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道。
据统计,清溪人力资源分局仲裁庭通过调整办案资源,加强案件督办,实现了仲裁办案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1月至今,共受理案件515宗,涉及人数854人,其中已结案448宗,法定审限期限内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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