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水利厅副厅长边立明率队到
东莞市开展“河长制”工作调研。边立明一行实地察看了万江街道中心涌整治工作情况,随后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座谈会。他对
东莞实施“河长制”工作表示肯定,并希望东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优化东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有效推进河流治理工作。
据介绍,2014年3月份,我市推出“河长制”,并公布了分步实施时间表,实施范围包括全市主要江河干流、支流、河涌。“河长制”明确了领导责任和考核办法,各镇街(园区)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内河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即“河长”。“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及东莞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
在座谈会上,市水务部门对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目标任务方面,目前我市“河长制”侧重于水质改善达标等方面的考核,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政执法等考核内容,扩大“河长制”实施覆盖面;二是在工作机制方面,建议加强“河长制”监管工作,加强治河资金保障的顶层设计,建立起市、镇、村三级经费投入机制,有力推动河涌整治;三是在考核体系方面,建议理顺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的考核区域划分,完善我市“河长制”考核机制。
边立明对东莞实施“河长制”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接下来我省将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为目标,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推进体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把河长制考核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考核,建立“河长制”信息发布平台,计划今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希望东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优化东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有效推进河流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