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市民的印象中,交警查酒驾一般都是查小车、大巴车、大货车,但其实摩托车也在被查之列,近日,厚街交警大队就在行动中抓获一名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车主。
7月5日晚,厚街交警大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查酒驾行动。在琪胜鞋厂附近路段,交警看到一名开着摩托车经过的男子神色慌张,于是上前盘查,发现这名男子身上有明显酒气,后来经过酒精测试仪的测试,该男子口腔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06mg/100ml,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驾标准。随后,交警将其带回大队接受调查。在审讯过程中,这名男子承认喝了酒。
醉驾嫌疑人:“刚好我舅他们从江门过来,人家从那么远难得来一次,又是亲戚,肯定要喝点酒,(喝了)大概差不多二两吧,一杯,就是一杯,不知道多少,那个杯子。”
目前,这名男子已被依法拘留。我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名,并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不少市民都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没事,但实际上,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摩托车,以及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改装电动车都在此列。
厚街交警大队勤务中队长蔡广志:“不分摩托,小车,大车,我们都查的,查酒驾,在此也提醒广大司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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