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一旦被认定为定点实习实训基地,可一次性获得市财政补助10万元——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了《
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两份关于扶持中职院校定点实训实习基地的文件。
据了解,为做好全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认定与建设,保证职业教育实训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制定了《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细则》,东莞职业院校根据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可为合作企(事)业单位申报“实习实训基地”。而依据《办法》,为鼓励与扶持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市财政还将对基地进行补贴。
具体而言,被认定为“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在连续为东莞市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习服务2年后,经市教育局或市人力资源局评估合格的,可向市教育局提交《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基地场地设备补助经费申请表》(具体可登录“东莞教育网”查阅)申请场地补助经费10万元。
另外,定点实习实训基地在接收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实习期间(中职学校学生实习期限为6个月),市财政按照每生每月高耗专业250元、中耗专业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6个月。
想成为定点实习实训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重视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具备建筑、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等相关资格条件及设备设施。企(事)业单位外围治安环境较好,安全生产无事故,师生安全有保障;
企业单位在本领域内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和领先的技术装备水平,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够代表同类产业的发展方向,具备与先进生产工艺水平匹配的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每年的生产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技术力量雄厚,能够安排实习实训指导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企(事)业单位应具备可常年提供培训、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教学场地和实习实训场所,具备较为完善的职工食堂,能为学生提供相对独立的住宿场所,能满足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实习实训、企(事)业单位实践的需要,能一次性提供不少于10人实习实训的专业对口工位。(记者陈臣、王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