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房价已经步入“两万元”时代,但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在3·15期间,凤岗消委会发出消费提醒,市民在购房前要从多方面留意,学会规避风险。
记者从凤岗消委会了解到,去年一月份至今,共受理消费投诉526起,其中房地产、虚假广告类投诉近百起,房地产类也成为了新的投诉热点问题。
凤岗工商分局副局长关广发:“首先是一个按揭贷款的问题,第二个是所谓诚意金退款问题,第三个问题时消费者在购房时,发现交房时和广告之前所做的宣传不一样。”
针对购房期间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凤岗消委会做出提醒,消费者购房时应注意“五证”,同时查看销售宣传是否属实以及房屋性质是否明确,然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别要留意能否办理按揭贷款,一旦按揭贷款不成功,消费者将面临高额违约金的风险。
凤岗工商分局副局长关广发:“选购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向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贷款额度,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的约定。”
在购房诚意金这一环节,消委会提醒,购买商品房向开发商缴纳 “诚意金”并非定金,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在签约时应格外注意。
凤岗工商分局副局长关广发:“关于诚意金,我建议大家在交付任何款项的时候,一定要约定清楚款项的性质,是定金,还是仅有预付功能,或者优先选房这一个性质,在最后没有选购成功的时候,这笔款项要如何处理,退款的话,退款时间和方式都要做一个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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