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整治非编司机,出租司机人车对应关系联网,单班营运车辆非营运时间应锁定计价器……昨日,
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与车辆管理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记者获悉,通知进一步加强落实出租车企业对驾驶员和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查非编司机,规定新增或更新的士需配备两名“的哥”,并“人车对应”录入系统。
加强监管非编司机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落实企业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通知施行之日起,对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各企业应当配备2名取得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的驾驶员,并将人车对应关系录入市运政信息管理系统。据了解,在此前的出租车执法中,非编驾驶员成为出租车违章的“重灾区”。来自广州市出租车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受网约车营运冲击影响,导致司机收入过低、流失严重,部分车辆停产,截至去年7月,广州出租车行业车辆停产2000余辆,单班营运5000余辆,驾驶员缺口超过1万人。记者获悉,在通知中,对于非编司机进一步加强监管。通知规定,严禁将巡游出租汽车交给不具有从业资格、未经注册的驾驶员营运。对仅配备1名取得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的驾驶员的车辆,企业应当加强车辆监管,每天营运时间(使用税控计价器时间)不得超过14个小时,并确保车辆不得超时营运,营运时间(使用税控计价器时间)之外企业应当对车辆计价器实施锁定处理。对未配备取得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驾驶员的车辆,各企业应当将该车辆临时报停,待配备2名取得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的驾驶员后,再申请恢复营运。
出租车要建立安全档案在安全生产教育方面,各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对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组织对驾驶员法律法规、反恐安保、治安防范、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不少于2次。此外,各企业应当加强对本企业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质车况监管和出租车监控调度终端监管,按规定开展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车辆每月回场检次数不少于2次。(信时记者郭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