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昨日,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东莞中院”)正式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对司法改革后全市法院的生效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按照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东莞中院设立了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以确保评查的客观、公正和独立。据了解,引入社会力量对法院审理的案件进行评查,此举在广东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据悉,东莞中院的这一新动作,标志着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这既是东莞法院系统拓宽社会监督方式的创新举措,也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措施。根据案件类型,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分设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评查工作组,每组有若干名评查委员。评查委员从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包括立法工作者、法律学者、执业律师等,法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评查委员。评查委员的产生有着严格的程序。首先由东莞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机关及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等组织推荐,然后由东莞中院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聘任。东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指出,建立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评查,目的不是“评优”,而是“纠错”,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及时发现生效案件中存在的瑕疵或问题。除了对重点案件实行每案必评外,评查委员会也会随机抽取其他生效案件进行评查,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法院生效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案件评查结果划分为合格、瑕疵和问题三个等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案件,要求分析检查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并立即进行整改。(广报全媒体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王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