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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村改造新规:按时签约每人最多奖励回购25平米

时间:2019-11-07 11:53阅读:

讯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简称《办法》),对广州市旧村庄改造中涉及的复建费、复建面积、临迁费做了相应调整。

其中,《办法》明确,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核定在“栋”“户”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人”的方式进行核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可按本村村民(户籍人口)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25平方米给予奖励回购。同时,整体改造、一次性搬迁的村庄可按5年核算临迁费用,而分期改造、分布搬迁的,只能按4年核算临迁费用。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费用(迁建或修缮)根据具体的保护方案确定,并计入改造成本。

安置复建面积:

按时签约,最多奖励回购25平方米

安置住宅能分给村民多大的复建面积,一直是旧村改造备受关注的焦点,《办法》规定,旧村庄改造方位哪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栋”“户”“人”三种方式进行核定,同一项目只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方式核算安置住宅复建总量,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共建配套建筑面积。

其实,在年初的征求意见稿中,就出现了按“人”核算的方式,此次《办法》予以保留。以“人”的方式核定的,由征收主体或改造主体按照市场评估价收购村民既有合法房屋(含符合“三旧”改造补偿政策的房屋),本村村民(户籍人口)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标准、建安成本回购住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可按本村村民(户籍人口)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25平方米给予奖励回购。

值得注意的是,安置住宅复建总量的测量依据的是村庄或村民的“合法住宅建筑”面积,根据《办法》,合法住宅建筑包括: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9年12月31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证明或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的证明、属于一户一宅建设的确认文件等。

这也意味着2009年12月31日之后建成的,未经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证明的自建房屋,不能计入改造成本。

合法住宅建筑与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的三层半以下住宅建筑的总量不超过核定复建总量的,准予按照按1:1复建,并计入改造成本;其与复建总量差额可作为安置住宅权益面积予以复建。

合法住宅建筑与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的三层半以下住宅建筑的总量超过核定复建总量的,按核定复建总量复建,超出面积可按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或在不超过集体经济物业复建总量的前提下,可按照住宅租金收益和物业租金收益相当的原则,按比例折算转化为集体商业物业,计入改造成本。

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的三层半以下住宅建筑的总量之外的建筑,可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给予房屋建安成本补偿,计入改造成本。2009年12月31日后建成的无合法证明的建筑,原则上不计入改造成本。

村集体经济物业:

复建总量可按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核定

旧村庄改造范围内集体经济物业复建总量可按现有建筑面积或用地范围两种方式核定。

以现有建筑面积方式核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合法建筑面积按1:1核定复建量;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无合法证明的建筑,全部按照现有建筑面积2:1核定复建量,或全部按照保障改造后集体经济物业收入不降低的原则折算准予复建的总量,剩余面积可按房屋建安成本补偿,计入改造成本;

另外,集体经济物业都建总量还可以用地范围方式核定,包括纳入旧村庄改造范围的村级工业园、堆场、货仓、露天停车场等用地,按现有用地面积和容积率1.8(毛)计算权益建筑面积,其建安费用由村集体自筹,不计入改造成本。

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无合法证明的住宅和村集体物业建安成本价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

临迁费年限:

整体改造、一次性搬迁,可按5年核算临迁费

临迁费用年限方面,《办法》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其中,整体改造、一次性搬迁的,可按5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分批实施改造,分步搬迁的,可按4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

临迁费标准参照房屋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结合旧村庄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评估确定。住宅临迁费单价可在每平方米每月20元至40元范围内浮动;集体经济物业临迁费单价可在每平方米每月30元至60元范围内浮动。

合法的房屋建筑与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准予复建的建筑,旧村规模较大、整体实施改造、一次性搬迁的,可按5年时间核算临迁费用(即“准予复建的住宅建筑面积×临迁单价×60个月+准予复建的集体物业建筑面积×临迁单价×60个月”);旧村规模较大、分期实施改造、分步搬迁的,可按4年时间核算临迁费用(即“准予复建的住宅建筑面积×临迁单价×48个月+准予复建的集体物业建筑面积×临迁单价×48个月”)。

在复建费用方面,《办法》也根据小区配套设施、装修标准不同,对合法住宅建筑的复建费单价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例如6层及6层以下住宅,单价3046元,单价不包含地下室、不装电梯、不配中央空调;而7层及7层以上,总高度在100米以下的住宅,单价4157元,单价包含地下室、装电梯、不配中央空调。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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