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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拟调整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收费将普遍增加150元/人·月,同时幼儿园下午五点半至七点可收取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人·天。昨日下午,
东莞市发改局发布《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现行保教费标准低于平均成本《调整方案》中提到,现行保教费标准低于平均成本。市发展改革局成本监审机构对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等23所幼儿园2018年度幼儿教育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其中省一级幼儿园5家,市一级幼儿园13家,未评级幼儿园5家。经核定,2018年度幼儿教育培养平均成本与现行各个等级保教费标准均低于监审的平均成本,且不同类型幼儿园的生均成本有显著差距,基本都在年生均成本7500元以上,多数在10000元以上。同时,考虑到物价指数涨幅,预计未来三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上升趋势,每年平均升2.5%左右,幼儿园支出将加大。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调整方案》显示,省一级幼儿园将从800元/人·月调整为95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从700元/人·月调整为850元/人·月;未评级从600元/人·月调整为750元/人·月;整体上升幅度在19%~25%之间。此外,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16:30至17:30免收托管费,17:30至19:00可收取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人·天。按照办学性质不同,幼儿园可分为公办园、集体办园和民办园三类,公办幼儿园是指由财政资金投入举办的幼儿园,集体办园是指由村委会(社区)或国家、集体企业举办的幼儿园,民办园是指由社会资金举办的幼儿园。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东莞市有公办(集体办)幼儿园204所,在园幼儿6.7万人,其中市、镇公办幼儿园58所,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146所。
调整后仍普遍低于民办幼儿园据悉,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自行制定。截至2018年9月,东莞有民办幼儿园921所,在园幼儿29万人,其中有604所民办幼儿园认定为东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数量的65.6%。在民办幼儿园收费水平方面,市发展改革局成本监审机构对全市921所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的统计结果显示,目前,800元以下有216所,约占23.4%;800元~1000元有328所,约占35.6%;1000元~2000元有272所,约占29.5%;2000元以上有105所,约占11.4%。记者对比发现,调整后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仍普遍低于民办幼儿园。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