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以往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改为“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此次监管方式的转变,意味着需要提交2018年度年报的3268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只需打开电脑即可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提交纸质材料,让群众少跑一次。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已有700多家社会组织提交了年度工作报告。全省性社会组织现可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栏目向社会组织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省民政厅不再出具年检结论,不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2月31日前经广东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证书上载明“慈善组织”属性),均需填报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有效填报提交时间,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秦松 通讯员叶金鑫、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