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推荐劳动者就业、吸纳受影响职工……这些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做法均可获得财政补贴。记者近日从
东莞市人社局获悉,围绕延伸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受影响职工就业,该局起草了职业介绍补贴办法等3个操作办法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征求意见。
职业介绍补贴:按400元/人标准 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什么样的情况可获得职业介绍补贴?东莞市人社局公布的操作办法显示:补贴对象包括为城乡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推荐劳动者到东莞市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或推荐受影响职工在东莞市就业的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东莞市相关部门按其服务后成功就业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根据补贴办法,成功推荐就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内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符合以上条件的,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吸纳受影响职工补贴: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200元/月 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根据东莞市人社局公布的吸纳受影响职工一般性岗位补贴办法,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新吸纳受影响职工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200元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失业受影响职工临时生活补助: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除了对推荐、吸纳就业行为进行补贴之外,东莞市还向失业受影响职工提供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补助5000元。补助对象为处于失业状态且生活困难,但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受影响职工。(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直建)